各省(自治区)市机械、汽车工业主管部门(行业办、联合会),机械质协、机械工业各专业协会、会员单位、有关企事业单位:
2015年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将继续开展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、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、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的评审推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
由企业自行申报和省市行业部门、专业协会推荐产生候选单位。
1.标准及程序。依据GB/T19580-2012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国家标准。由企业申报,行业协会或地方行业部门推荐,中机质协组织资格、资料审核及现场诊断,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评委会审定。
2.申报范围。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生产与经营机电产品的独立法人企业,包括国有、股份制、集体、私营和中外合资及独资企业,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自愿申报。
3.申报条件及要求。
(1)申报企业高层领导高度重视质量工作和员工的培训教育,企业组织开展对《卓越绩效评价准则》国家标准的培训学习、宣传贯彻。
(2)积极建立质量/环境/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;企业经营绩效突出,处于本行业先进水平;已经获得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、用户满意产品、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先进企业称号之一,或省、部级以上相关荣誉称号。
(3)申报材料。企业要在认真学习、对照标准进行自我评价的基础上,填写申报表,附企业简介、自评报告、证实性材料、第三方顾客满意度测评报告。
(4)申报时间。2015年5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评审办公室(中机质协秘书处)。申报材料一式三份,光盘一份。
二、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
由各省市行业部门、行业协会、质量协会负责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。
按照中机质协2014年05号文件《关于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由地方组织实施的意见》和《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评价标准》(2014版),继续由各省市质协、机械(汽车)行业部门(行办、联合会、协会)、机械质协、大型企业集团组织实施。
请各地行业质量部门积极组织,严格把关,培育品牌、树立标杆。当地没有行业部门的可以直接向中机质协申报。申报时间为5月20日前。
三、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
由各专业协会从行业排头兵企业中推荐,重点骨干企业从优秀供应商中推荐。按照《全国机械工业用户满意产品推介办法(试行)》(另发)实施。
1.基本原则。以用户评价为主导,以行业和质检评价为依据;以产品可靠性为核心,以机械基础件质量提升为目标,高起点、培育优秀供应商;严要求、树立行业质量标杆。
2.推荐单位。今年做为试点年,由各专业协会和行业排头兵企业做推荐单位。
3.主要程序。申报推荐;中机质协组织审核;网上公示社会监督;报工信部备案;通过新闻发布会及官方网站、报纸等媒体宣传;录入名册。
四、已到期奖项的复评确认。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、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有效期三年,已到期的企业报送复评报告,中机质协组织核实,经复评后对原奖项予以确认。
五、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项评选工作不收费。
六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常乃诗
电 话:010-68570536 传真:010-68594950
地 址: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路46号邮编:100823
电子信箱:zhongjizhixie@163.com
注:以下资料请从中国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网站“质量奖”栏目《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机械工业质量奖评审工作的通知》中下载。
5.全国机械工业质量效益型先进企业申报表;
效益型申报表05.doc